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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关于2016年度公费医疗转诊报销时间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12-16 作者: 编辑: 出处: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年终对账时间安排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我校本年度公费医疗转诊医药费年终报销时间定为1121日、125日、12日、19日,时间为当日下午1330--17001219日以后发生的转诊医药费在20171月寒假前报销时间内报销。

为保障师生员工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药费报销工作,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互相转告。如有疑问请到门诊部公费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88567702。感谢大家配合。

 

门诊部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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