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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制度
发表日期:2011-12-05 作者: 编辑: 出处:

1、学生公寓施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由保安人员负责检查出入公寓人员的证件。

2、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物品,严禁存放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

3、公寓楼内严禁出现明火,不准在宿舍、楼道、阳台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宿舍、楼道、厕所焚烧纸张或其他易燃品,严禁点蜡烛。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热得快、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煤油炉、汽油炉、酒精炉、液化器炉等炊具。

5、禁止在室内、楼道乱拉电线、乱设电源插座,严禁私自拆卸和更换室内电源及照明设施。非正式电工严禁动用电闸。

6、禁止在楼内酗酒、打架斗殴、集会、进行各种球类活动、赌博、打麻将、摔瓶子、放烟花爆竹、张贴标语、广告和大小字报,严禁搞迷信活动或影响他人休息。

7、公寓内严禁各种车辆进入,严禁小商贩在楼内经商,如有混入者,请及时通知保安或楼层服务员。不准在公寓楼前买卖废品。

8、公寓学生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宿舍内最好不要存放大量现金。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夜间睡觉要关门,锁门。

9、人人重视节电,做到人走灯灭,离开房间时关闭电器设备,保证安全。

10、学生要爱护楼内一切安全设施,不准挪用和破坏消防器材。

11、公寓保安人员负责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他们有权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遇有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及时报告院保卫处。

12、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立即报告公寓管理部门。

13、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学校保卫部门、学生工作部、后勤物业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报警电话: 保卫处值班室 88568766

保卫处安全办 88569119

1号楼值班室 88567586 88567587

2号楼值班室 88567692

3号楼值班室 88567581

5号楼值班室 88567690(女生) 88567655(男生)

6号楼值班室 88567688

万寿寺派出所 68419305

火 警 119

物业部

200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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