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采购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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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市场上食品原材料频繁出现质量问题,结合服务部的实际情况,搞好食堂的食品安全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服务部决定首先从进货环节抓起,在增加统一进货种类的同时,加大对统一购进的原料检查力度,对不遵守规定私自购进应统一采购原料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原材料进货关。
一、统一采购范围:由原来的猪肉、米、面、油、盐、大桶酱油、醋,六类增加鸡蛋、豆腐(含豆制品)、牛羊肉、等动物(鱼类除外)类,定型包装调味品等十类。
二、采购方法:除米、面、油、大桶酱油、醋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到库房出库外,其他品中采取和肉类同样方法,提前一天到库房登记,有供货商第二天送货。
三、检查和处罚;1、检查:突击和日常相结合,由采购负责不定时突击检查,质检组负责例行日常检查。2、处罚:在检查中如发现私自采购上述原材料一次免除补贴的一半,二次补贴全部免除,三次以上按合同规定解除承包合同。
补贴取消后另行规定。
本规定从2008-11-3日起执行。
饮食服务部
20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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