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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家具配置管理的规定(试行)
发表日期:2011-06-07 作者: 编辑: 出处:

院字 [2010] 第 07 号

关于办公家具配置管理的规定(试行)

    为规范学校所属部门办公家具配置,加强办公家具调配、更新管理工作,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办公、教学家具的调配、更新工作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统筹解决。

    二、办公家具购置应尽量统一样式,不得购置与办公室氛围不符的家具。

    三、正处职干部办公室家具配置标准:

    办公桌椅1 套、电脑桌椅1 套、文件柜3 个、沙发1 套(三人沙发1 个、单人沙发2 个、大茶几1 个,小茶几1 个),办公室兼做开会可适当增加2-3 个单人沙发。

    四、副处职干部办公室家具配置标准:

    办公桌椅1 套、电脑桌椅1 套、文件柜2 个、单人沙发2 个或三人沙发1 个(含茶几1 个)。

    五、教授工作室办公室家具配置标准:

    办公电脑联体桌(L 形桌)椅2 套、折叠椅4 把、文件柜2 个。

    六、教学部门(系部、中心)办公室家具配置标准:办公桌椅1 套、电脑桌椅1 套、文件柜4 个(可视需要确定数量)、折叠椅2 把。

    七、学生辅导室家具配置标准:

    每个房间配备组对会议桌2 个,办公椅2 把,10 把折叠椅。八、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室家具配置标准:

    1、主管岗位:办公桌椅1 套、电脑桌椅1 套、文件柜2—3 个(可视需要确定数量)。

    2、一般岗位:办公桌椅1 套、电脑桌椅1 套;文件柜1--2 个(可视需要确定数量)。

    3、每个办公室配备单人沙发2 个或三人沙发1 个(含茶几)

    九、教师采用会议桌椅集中办公备课,可配置文件储物柜(2 人1 个)。根据需要个别部门可用屏风隔断桌椅办公备课。

    十、在配置标准之外的特需家具或增加配置数量,需经部门论证并报资产管理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一、本着勤俭办事业的精神,部门需要办公家具应首先考虑在家具库或学院内调配解决。

    十二、办公家具使用年限的下限为:原木家具20 年;密度板(刨花板)、大芯板家具15 年。

    此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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